1.由患者在取药窗口及时发现的调配差错,应立即予以更换,并真诚道歉。
2.患者离开取药窗口后又返回药房投诉发药错误时,首先应根据处方核对患者投诉的真实性,确认是调配差错后,具体分析和处理如下:
(1)如果患者没有服用错发的药品,要向患者真诚道歉,取得患者谅解,将正确的药品发给患者并将错发药品换回。
(2)如果患者错服了维生素、微量元素、OTC等药品,且只服用了一次时,在赔礼道歉的同时,应对患者进行耐心的解释,告知患者错服药品对其身体无伤害,将正确的药品发给病人并将错发药品换回;对于服用两次以上、患者有自觉临床症状者应及时看医生并给予积极治疗。
(3)如果患者错服了麻醉药、强心苷、抗凝血药、降糖药、抗肿瘤药、利尿药和激素等高危药品时,要根据患者自身的症状及药物作用、半衰期和不良反应来进行分析,确认该药对患者的伤害及损害程度,对于只服用一次且已超过药物代谢5个半衰期、无明显不适者,在赔礼道歉的同时将正确的药品发给病人并将错发药品换回;并告知患者药品已代谢,不太可能有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对于服用错误药物两次以上,药物代谢周期在5个半衰期以内者,应详细询问患者目前症状,及时告知医生并请医生给予相应的诊疗。这期间,药师要给予全力配合。
3.差错一经证实,药房负责人在积极处理的同时,应立即向科主任及科质量管理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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