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适应不同流通条件的需要
药品在流通领域中可受到运输装卸条件、储存时间、气候变化等情况的影响,所以药品的包装应与这些条件相适应。如怕冷冻药品发往寒冷地区时,要加防寒包装;药品包装措施应按相对湿度最大的地区考虑等。同样,在对出口药品进行包装时应充分考虑出口国的具体情况,将因包装而影响药品质量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2.应和内容物相适应
包装应结合所盛装药品的理化性质和剂型特点,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如遇光易变质,置露空气中易氧化的药品,应采用遮光容器;瓶装的液体药品应采取防震、防压措施。
3.要符合标准化要求
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包装有利于保证药品质量;便于药品运输、装卸及储存;便于识别与计量,有利于现代化港口的机械化装卸;有利于包装、运输、储存费用的减少。
此外,药品包装还有一些具体要求,如药品包装(包括运输包装)必须加封口、封签、封条或或使用防盗盖、瓶盖套等;标签必须帖牢、帖正,不得与药物一起放入瓶内;凡封签、标签、包装容器等有破损的,不得出厂和销售。特殊管理药品、非处方药及外用药品的标签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在国内销售的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使用中文,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如加汉语拼音或外文,必须以中文为主体;在国内销售的进口药品,必须附加中文使用说明。凡使用商品名的西药制剂,必须在商品名下方的括号内标明法定通用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