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及核心内容: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正式发布了重庆市2015年药学专业考试报名完全指南,网上报名时间定于:1月7日─1月28日,网上缴费时间确定1月7日─1月30日,请于3月23日至29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关于做好2015年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原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6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7日─1月2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㈠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3月29日 8:30—10: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
10:30—12:00药学(中药学)药事管理与法规
㈡ 药士(中药士)和药师(中药师):
3月29日8:30—10: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10:30—12:0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4:00—15: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三、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对照表
四、报考条件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㈠ 药士(中药士)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业满1年。
2.高中(含职高、卫技校)毕业,并以“师带徒”方式从业满5年。
㈡ 药师(中药师)
1.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药士(中药士)证书满5年。
2.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者。
㈢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1.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7年。
2.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6年。
3.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取得药师(中药师)证书满4年。
4.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者,从业满2年。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zcbm/webregister)。
㈠ 提交考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级别(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凡违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且处于停考处理时限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照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报考专业、报考级别、职称名称及取得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15、8686882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86868837、8686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