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定视报考人数而定。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 11月4日 9:00- 11月8日 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附件:1.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略)
3.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