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9:00-8月10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www.gdkszx.com.cn 进入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
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我市已经开通网上缴费通道,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
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
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及相片等相
关资料。
二、其他
(一)考场设置
省直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1月5日9:00-9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三)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需要到我办领取,领取时间请留意河源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y.gdkszx.com.cn)的通知。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登陆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