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2011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地址: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内)。电话:0754-88489856。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