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驻楚中央、省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01号)精神,我省2011年度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0月22日、23日举行。为做好此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性质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属于资格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报考且成绩合格者,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本资格证书在云南省范围内有效。该证书说明持证人通过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级别设置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及设置如下:初级资格设置士(员级)和师(助理级)两个层次,具体名称为:药士(中药士)、药师(中药师);中级资格具体名称为: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划分如下:
(一)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药物分析学)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药物化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含:中医基础学、中药药理学、中药调剂学、方剂学)
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考试形式。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不配发草稿纸,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组织编印。需考试用书的报考人员,请直接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订购(联系电话:0878-3375119)。
五、报名及审核
此次考试设置十个考试地点: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曲靖市、昭通市、大理州、保山市、普洱市、红河州、文山州。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进行网络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8月21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考试报名表》,上传清晰的个人近照(小于20KB,jpg格式)。
考生填报信息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交信息、上传照片后,系统将自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所选报考级别的报名条件。若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但自动审核未通过,可以登录系统修改信息后提交人工审核。各考点须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照片审核。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级别报考条件参照《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