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1月3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采集、考场安排等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月23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9月2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11月3日前派专人专车将试卷运送各市。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月7日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根据各市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30元的标准由省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903261、81061204。
七、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相应的考试指挥班子,并于10月26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八、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1年度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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