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41号)精神,现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各专业(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
号 |
名 称 |
专 业 考 试 |
专业知识 |
专业案例 |
专业
知识 |
专业知识
试卷满分 |
专业
案例 |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200分 |
60 |
均为100分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动 力 |
120 |
60 |
2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供配电 |
120 |
60 |
3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4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04 |
60 |
5 |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120 |
60 |
6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7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 |
60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 |
60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 |
60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2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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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人员名单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白若冰等44人专业考试合格,王晓虹等271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崔利民等20人专业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王一军等6人专业考试合格,肖勇奇等8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沈绍婷等34人专业考试合格,傅清祥等93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陈小琛等3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蒋玉燕等9人专业考试合格,陈升按等11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袁敏等19人专业考试合格,张丹耀等39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化工工程师:邱赘子1人专业考试合格,黄聿魏等4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环保工程师:王银有等8人专业考试合格,董梅霞等54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张志锋等2人专业考试合格,罗金华等4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李庆金等26人专业考试合格,林富财等78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林阗等2人专业考试合格,郑志飞等4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范静等10人专业考试合格,范宇辉等11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游国忠1人专业考试合格,陈淑媚1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吴雄海等2人专业考试合格,王世场等2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