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关于荷载取值的规定
按现行国家标准,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和偶然荷载,荷载采用标准值或设计值表达。荷载设计值等于其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在地基基础设计中,作用在基础上的各类荷载及其取值方法,可按下列各项规定或做法选取。
1.上部结构作用在基础上的永久荷载,其分项系数为1.2,而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为1.4.当采用某些结构分析程序进行电算时,可取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综合分项系数为1.25.
2.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面积及埋深时,传至基础顶面上的荷载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计算。
3.计算地基稳定性(以及滑坡推力)和重力式挡土墙上土压力时,荷载应按基本组合,但荷载分项系数均为1.0.
4.计算基础的最终沉降量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应按长期效应组合,且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荷载采用标准值。
5.进行基础截面及配筋计算时,荷载均采用设计值。
6.设计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结构时,土压力应按设计值计算,且所取分项系数不小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