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力 内力与截面法
(一)外力--对于所研究的对象来说,其它构件和物体作用于其上的力均为外力,例如载荷与约束力。
外力可分为:表面力与体积力;分布力与集中力;静载荷与动载荷等。
当构件(杆件)承受一般载荷作用时,可将载荷向三个坐标平面(三个平面均通过杆的轴线,其中两个平面为形心主惯性平面)内分解,使之变为两个平面载荷和一个扭转力偶作用情况。在小变形的情况下,三个坐标平面内的力互相独立,即一个坐标平面的载荷只引起这一坐标平面内的内力分量,而不会引起另一坐标平面内的内力分量。此即小变形条件的叠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