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勘察深度),由建设部组织编写、批准、公布实施。具体编写是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等十六个勘察设计研究单位完成的。建设部以部令方式发布该《勘察深度》,于2003年9月1日实施。它的实施必将对岩土工程勘察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 编制背景
(1)国家法规的要求
(2)社会环境变化的要求
(3)岩土工程勘察行业质量现状的要求
2. 编制依据
(1)建设部建质函(2002)04号通知
(2)国家相关法规
(3)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