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项目工程施工方案、工艺的认定。
(3)主要原材料质量认定不合格不准使用。
4、采购的物资在入库或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检验或验证,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并做好记录,方可投入使用。
5、对业主提供的产品的控制:由业主提供的产品按局的有关要求执行。
4.5标识和可追溯性本项目依据合同要求进行标识管理。标识的范围和标识的方法
(1)物资:标牌、记录标识
(2)设备:设备标识
(3)计量器具:标牌标识
(4)分部分项工程:记录标识
3、追溯(物资)的范围和程度:记录
4、标识的保护措施:
(1)对褪色字体不清的重新漆刷油漆和书写。
(2)实施固定。
(3)专人负责。
4.6过程控制图纸会审及图纸交底
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会审过的图纸向项目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图纸会审和交底记录应予保存。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总工组织进行,经局审批及建设监理单位认可。
(2)施工组织设计于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交底,使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达成共识。
(3)对施工中遇到的新问题或使用某些新技术,应由技术部长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针对该内容的施工方案。
3、工期控制
(1)本工程的施工工期见计划表。
(2)工期的控制、修订由工程部长负责。
4.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本项目使用的检验计量器具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并检验及计量器具台帐。项目部机务员负责检验及计量器具的送检、登记、标识的验证工作。
4.8质量记录本项目按局和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质量记录的标识、搜集、归档和保管工作。工程竣工后,有关质量记录应交局有关部门,进行整理存档或移交其它有关部门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