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视工程的规模一般分为两阶段,即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对小型不复杂的港口工程亦可直接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批准后,可编报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批准后,可进行初步设计和现场施工前准备工作,即进入工程建设的第二阶段,设计和施工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之间的中间阶段。在此阶段,有必要对不同可比方案作出可能的粗略地分析、比选,故在内容结构上应与工程可行性研究基本一致,仅在论证所依据的数据资料来源和精确程度不如后者。初步可行性研究更应着眼于投资的可能性。只有当项目在经济方面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时,才可以越过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一般包括: (1) 工程项目的历史; (2) 港口现状的评价; (3) 预测运量发展; (4) 建设的合理规模; (5) 建设条件和港址; (6) 工程项目方案; (7) 协作条件; (8) 施工条件及建设工期; (9) 企业组织管理和人员编制; (10)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1) 投资估算及投资效益分析; (12) 结论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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