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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上游沿江城市防洪规划初探

www.zige365.com 2009-7-8 13:52:2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3.城市防涝的措施主要有两种:设置滞洪区和建设排涝泵站,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一般说来,下游城市洪水过程时间较长,滞洪区洪水的长时间滞留可能引起规划区的严重浸渍,有些低洼地区甚至低于江河常年水位,因此这些城市不仅需设滞洪区调节洪水流量,而且还须建设排涝泵站,及时将洪水抽升至规划区外。而上游沿江城市的江河涨水历时和峰顶时间较下游城市短,如嘉陵江干流一次洪水过程约2~7天,峰顶时间一般仅为2~5小时,并且规划区往往都高于江河常年水位,规划区内滞留的洪水在较短时间内即可自流排放,因此笔者认为,西南地区大部分沿江城市,应以滞洪为主,使洪水在滞洪区内作短暂停留,待外江水位消减后将其以重力流方式排除,除极个别特殊情况外,尽量避免设置雨水泵站。
  4.城市规划区寸土寸金,滞洪区用地应力求节约,而尽量减少滞洪量是最有效的措施,主要有两种方法:
  (1)上滞:如在规划区上游有较大流量的山洪时,应将山洪阻滞在规划区上游,建设临时或永久性的上游水库(或堰塘),这类调节设施容量不大,一般在百万立方米以内,而且可以在城市排水最不利条件时启用,平时仍可用作农田。小型上游水库不仅有利于城市防洪,节约城市用地,而且有利于农田灌溉。
  (2)侧引:如在规划区两侧有较大流量的山洪流经规划区时,应设置截洪沟将山洪引至规划区边缘泄于外江,避免在规划区滞洪。值得一提的是,采用这种方式还需考虑到外江行洪期间,山洪能否顺利排泄,如若不行,则须在规划区边缘截洪沟一侧修建防洪堤。   
  5.滞洪区有效容积的确定:进入滞洪区城市雨水及山洪我们称之为来水,从滞洪区流入外江的洪水称为去水,计算时段内来水量和去水量之差,就是滞洪区所需的有效调节容积。计算时段应为外江洪水位高于滞洪区水位时规划区的连续降雨历时。当外江洪水位高于滞洪区水位时,区内城市雨水及山洪汇入滞洪区,当外江洪水位低于滞洪区水位后,区内雨水自然泄入外江,这需要依据来水的洪水过程线和外江的洪水过程线建立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当然这样计算得出的数据U是一个理论值,是最不利条件下的一个极端值,实际上,当外江出现设计频率洪水位的同时规划区及周围又出现暴雨的几率是较小的,用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有效容积应进行适当折减,否则将造成一定的工程浪费。折减系数K主要由规划区的社会经济地位、外江涨水与规划区暴雨同时出现的概率、规划区的地质情况、涝灾区面积大小等因素决定。由洪水调节容积理论值U与折减系数K相乘求出设计调节容积V.
  6.滞洪区面积的确定及滞洪区布局:城市建设改变了暴雨洪水的产汇流关系,旧城市周边或新规划区原有的湖泊、水域本具有一定的排水和蓄洪的功能,但新规划区建成以后,土壤渗透系数将比自然状态下的渗透系数大为减小,径流系数增大,洪量随之加大,原有湖泊、水域的蓄洪能力就已经不能满足要求,然而由于城市土地资源有限,地价高,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有的这些湖泊、洼地、池塘、河沟还将不断被填平,河道泄洪排涝能力下降,对洪水的调蓄功能也随之消失。这就要求在编制城市规划时,特别是在建设防洪工程时,既要保证滞洪区足够的用地,同时又要注意节约土地和综合利用土地,科学计算滞洪区用地面积、合理进行滞洪区布局:
  (1)滞洪区总面积:首先根据规划区设计地面标高和安全超高确定滞洪区设计水位,再根据规划区具体情况确定滞洪区有效水深,所谓有效水深是指设计水位与最低水位的高差,最低水位不能低于外江的常年水位。根据滞洪区有效容积和有效水深并考虑到库(池)边坡的因素,即可求出滞洪区总面积。
  (2)滞洪区布局: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时,应结合城市景观的建设将滞洪区布置于地势低洼地区如防洪堤附近、古河道,或利用现状水体,尽量避开行政、商贸中心区,由于滞洪区是按照洪水设防标准设置的,设计水位理论上为诸如二十年、五十年或百年一遇,而实际上以一年一遇的水位最为常见,为了尽量利用滞洪区宝贵的土地资源,我们可考虑将其作为停车场、绿地或城市公园,但禁止在其中设置永久性建筑物,以免洪期到来时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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