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拔桩承台配筋问题:抗拔桩承台顶部为受拉区,有抗拔要求的承台按一般桩基受压的承台进行配筋,承台顶部受拉区未配筋。
基础梁板配筋问题:筏基基础梁、条基基础梁或地下室底板梁的受力方向与一般楼屋面梁板不同,其梁配筋设计也采用平法表示但未附加图示说明,存在安全隐患。
承台周围土层处理问题:在未设置地下室的高层建筑部分,整体建筑的水平荷载作用主要由基础埋深范围内的土层承受,承台高度范围内的所有杂填土层均应进行压实处理,以承受水平荷载作用,并且应采取措施保证承台间和承台底下.m范围内土层为非液化土层。
基槽检验要求:浅基础施工图中,经常未注明基槽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的要求,该要求在规范中为强制性条文,经常遗漏。桩基础施工图中经常未注明桩端持力层检验、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的要求。
软弱下卧层计算问题:天然地基扩展基础持力层或桩基持力层下面存在软弱下卧层,有的工程既不进行沉降验算,又不作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
压实填土地基处理问题:有的工程处于部分挖方、部分填方地段,填方地段采用压实填土人工处理地基,其压实填土地基的填料、施工、压实填土的范围以及压实填土地基检验等均未提出具体要求说明,甚至未注明压实填土的密实度要求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要求,压实填土地基施工质量如何控制,其地基承载力能否达到设计要求等均存在疑义。
天然浅基础与地下室底板变形协调问题:天然地基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带梁板式的地下室底板设计中,地下室底板与柱下独立基础埋置于同一持力层上,结构计算中仅按上部结构荷载全部由柱下独立基础承担,而地下室底板仅按一般地下室底板受荷情况进行设计,实际上整个地下室底板与柱下独立基础在上部荷载作用下,将会一起发生沉降变形共同受力,按上述计算原则进行设计,对柱下独立基础是偏于安全,对底板而言是偏于不安全的,有可能会导致地下室底板承载能力不足而开裂。按照变形协调受力的原理,应当将地下室底板与独立基础连为一体按弹性地基有限元受力分析。也可以采取如下模式:除了柱下独立基础之外,其地下室底板与持力层之间采取褥垫处理措施。这时,底板可不参与独立基础分担上部荷载,而按底板本身承受底板与疏水垫层自重、地下水上浮力、人防等效荷载(有人防时考虑)等进行设计。
片筏基础设计:片筏基础梁较多、断面尺寸很大,且未上翻,应采取措施保证基础梁基槽开挖时防止扰动持力层或基槽两侧土层松动影响承载力(砂、卵土持力层尤其应注意,基础梁基槽开挖时基槽两侧土层肯定会松动)。片筏基础设置沉降后浇带,所在跨在后浇带浇筑之前为悬臂受力状态,有的悬挑长度很大,应进行施工阶段验算并满足受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