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通
1) 房屋高度超过规范中A级高度限值(B级高度为超限工程);
2)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塔楼范围内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 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3)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大于0.85. 4) 同时具有两项以上(不含两项)平面、竖向不规则以及某项不规则程度超过规定很多的高层建筑。
5) 结构布置明显不规则的复杂结构和混合结构的高层建筑:同时具有两种以上(不含两种)复杂类型(带转换层、带加强层和具有错层、连体、多塔)的高层建筑;转换层位置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高位转换的高层建筑;错层两侧未采用结构布置和侧向刚度相近的结构体系;连体结构各独立部分不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体型、平面和刚度,未采用双轴对称的平面形式,7度、8度抗震设计时层数和刚度相差悬殊的建筑采用连体结构单塔或大小不等的多塔位置偏置过多的大底盘(裙房)高层建筑:多塔楼建筑结构各塔楼的层数、平面和刚度不接近,塔楼对底盘未对称布置;单塔塔楼结构与底盘结构质心的距离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20%;抗震设计时转换层设置在底盘屋面的上层塔楼内;
七、八度抗震设防时厚板转换的高层建筑。
6) 单跨的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
1.5 采用旧规范、标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在一些设计文件所注明的“设计依据”中,常常会采用一些已经废止的规范和标准图集,如91年的《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96年的《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等等(钢结构设计文件由这方法问题较多),采用淘汰材料或产品(如大城市中采用实心粘土砖墙)也视为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