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体是指包括各种结构面(如节理裂隙等)的原位岩石。岩石按成因分为岩浆岩、沉积岩及变质岩三大类,当岩石具有特殊成分、结构特征和性质时,应定名为特殊性岩石,一般可分为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渍化岩石等。
岩石应描述的内容及顺序是:名称、颜色、结构及构造特征、主要矿物成分、胶结物、坚固性、风化及完整程度,产状要素及岩脉特性等,对特殊性岩石尚应描述其遇酸反应及遇水反应情况等。
描述岩石名称时,应按岩石学定名,指出岩石的具体名称,如闪长岩、花岗岩等。如遇有两种矿物组成的岩石,应以次要矿物在前,主要矿物在后定名,如云母石英片岩等。
岩石的颜色,应分别描述其新鲜面及风化面、天然状态颜色及风干后的颜色。
描述岩石成分时,可只描述主要矿物成分。
应描述岩石的胶结物与沉积岩的胶结类型及岩石的结构构造特征。
岩石风化程度的划分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附录A附表A.0.3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