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劲助必须有足够刚度,才能对板件起完全支承作用。 (4)设计重型桁架和带撑框架的节点时,必须特别重视节点板的稳定性。 八.板件屈曲后的强度与利用 (1)宽厚比大的受压、弯或剪的板件都具有屈曲后强度。四边支承板的屈曲后强度高于一纵边自由的板。 (2)单轴对称截面利用板件屈曲后强度,需要考虑有效截面形心移动的不利影响。 (3)利用薄腹板梁的屈曲后强度时,对梁的加劲肋。尤其是端加劲助,必须考虑拉力带的效应。 九.稳定设计中的支撑 (1)设置支撑可以提高压杆、梁和框架的稳定承载能力。支撑设置得当可以获得节约钢材的效果。 (2)支撑并非不受力的构件。它作为支承构件的弹性支座,应满足一定的刚度要求,同时还应具有必要的承载力。 (3)只对一根构件起支承作用(减小自由长度作用)的支撑,按规范规定的容许长细比和压杆剪力V设计,能够满足要求。但是对多根构件起支承作用的支撑则未必能满足要求。 (4)轴心受压构件的支撑杆有偏心时,其支撑作用有所下降,但梁的支撑却以设在上翼缘平面为好。 (5)阻止框架柱失稳时出现侧移的斜撑体系,除承受风力和其他水平力外,还应承受一定的支撑力。 十.塑性设计和抗震设计中的稳定问题 (1)在塑性设计的结构中,构件及其组成板件必须在形成塑性铰和铰的转动过程中保持稳定。为此,板件宽厚比的限值和侧向支撑间距的限值都比常规设计要严格。 (2)单层的一、二跨框架的整体稳定承载力通常接近形成机构的承载力;按现行GBJl7—88规范设计的框架,不必进行整体稳定验算。但跨数很多的框架中间柱刚度较小,需要考察是否有整体失稳的可能性。 (3)抗震设计和塑性设计在稳定问题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其不同特点。尤其是支撑斜杆,既允许它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屈曲,又要赋与较好的吸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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