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克服一般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 建立安全管理监督体系 (二)安全生产制度 1.开工准备阶段 (1)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名,负责全现场的安全生产。 (2)现场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管理人员全面佩带胸卡。 (3)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工地周围应设置安全围护和标志,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项目部应按照文明施工要求,现场主入口处设置“六牌一图”即:单位名称牌、工程概况牌、门卫制度牌、安全措施牌、安全记录牌、安全宣传牌、平面布置图。 (5)项目部应事先制订出施工现场仓库、工棚的消防、防火、防涝、防台措施以及危险品的储存隔离措施。 (6)项目部在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没有安全措施的工程不得开工。 (7)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垂直运输需要和周围环境,事先确定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型号,组装拆卸方案;材料堆放位置;如遇高压线要迁移,不能迁移的搭设防护脚手架。 (8)项目部根据图纸要求及周围环境情况,挖土深度,周围原有建筑的距离策划,确定选用支撑防护、放坡、排水或其它防护措施。确保基坑和周围原有建筑的安全。 (9)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事先根据工程情况,施工方法,确定选用何种脚手架,确定斜道座数、位置,确定安全网的张设方案。 (10)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职工进场施工前必须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2.施工阶段安全生产规定 (1)施工现场的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作业中集中思想,做到“十个不准”即: a.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b. 不系安全带不准高空作业。 c. 井架吊篮及吊勾下面不准行人或人在此停留。 d. 未经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和领导批准的不准操作各种机械设备。 e. 除现场持证电工外,不准其他任何人私自拉线用电。 f. 女同志不得留长发,否则不准上班操作。 g. 上班前不准喝酒。 h. 穿拖鞋的不准上班,穿硬底鞋不准高空作业。 i. 吊装设备和垂直运输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和试吊,不准进行吊装和垂直运输,起重升高时要与高低压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j. 机械运行时,操作手不准离开机械。 (2)对施工人员的控制: a. 项目部禁止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以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人员从事建筑施工。 b. 新工人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此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科、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班组长负责,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单。 c. 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等)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的控制 a. 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的安装,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事先书面技术交底,安装完毕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施工,并持证操作,验收资料由专职安全员收集归档,以便抽查,并填写垂直运输机械检验单。 b. 机械设备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并安全可靠,传动部位应有完备的防护装置,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限位装置以及保护接零接地措施,经常保养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做到专人专机,持证操作。 (4)对脚手架搭设规定的控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制定搭设方案,落实专人现场指导,进行详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资料收集归档,并填写脚手架检查验收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