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2〕26号)文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基础考试
①取得本专业(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③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2)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①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②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③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④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⑤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⑥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3、考试科目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4、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本
专
业 |
1、勘查技术与工程
2、土木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
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勘察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海岸与海洋工程 |
相
近
专
业 |
1、地质勘探
2、环境工程
3、工程力学 |
煤田地质勘查
地质矿产勘察
采矿工程
探矿工程
矿井建设
钻井工程
地球化学与勘查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
矿场地球物理
石油地质勘察
环境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
工程力学 |
其 他 专 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