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 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专业类别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本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
大专学历 |
1年 |
相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1年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1年 |
(二)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职业 实践最少时间 |
Ⅱ类人员职业 实践最少时间 |
本专业 |
勘察技术与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博士学位 |
2年 |
5年 |
硕士学位 |
3年 |
6年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4年 |
7年 |
本科学历 |
5年 |
8年 |
大专学历 |
6年 |
9年 |
相近专业 |
地质勘探 环境工程 工程力学 |
博士学位 |
3年 |
6年 |
硕士学位 |
4年 |
7年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5年 |
8年 |
本科学历 |
6年 |
9年 |
大专学历 |
7年 |
10年 |
其它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8年 |
12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按(人发[2002]35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到通过为止。 |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