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及核心内容:浙江卫生委2014年1月6日发布通知,浙江2014年卫生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至1月25日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当地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界定。
报名提交的专业学历或学位,必须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地考点、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点设在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