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315号)要求,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等非法行为。
(三)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规定执行: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各地级以上市、省直、佛山市顺德区考点要按考试费上缴渠道及时上缴考试费。
(四)各地务必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制定的考务工作计划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五)对于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可与当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省直单位考生证书发放时间在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
附件: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事项
2.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01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