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地人事、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认真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承担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考试政策和考试业务,保证考试报名信息处理及时准确,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确保我省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8号)
2、《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9〕113号)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