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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问题

www.zige365.com 2009-12-24 16:29:5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0日;

  请各位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2、 现场审核时间: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12日(周六、日办公);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请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带齐相关材料到甘家口小区12号楼715室(甘家口商场南侧路口向西走约100米处,海淀区卫生局)进行审核、缴费并录机。

  报名费用:初级(士、师)50元/科

  中级 70元/科

  附:考试相关条件及审核所需材料

  附: 关于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说明

  重要提示:护士资格考试2009年成绩可以滚动到2010年。2010年成绩不再滚动。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中级考试:

  1、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

  2、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护理本科除外)或硕士学位。

  3、参加中级资格(医、药、护、技)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和中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所需材料

  △往届考生如需滚动成绩者,必须核对并提供以往考试的档案号。

  △如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岗位不同,报考现从事专业的考生,需由单位开具从事现专业工作满两年的证明。

  △私营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今年新增输血技术初级(师)及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考生需出具单位所开从事输血技术专业工作的证明。

  (一)护士资格考试:每科50元

  1.报名表:档案在单位的,需所在医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不在单位的除需医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外,还需档案所在地(存档的人才中心)盖章(存档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必须是省级教育与卫生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

  4.教学或综合性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实习证明。往届考生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可代替实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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