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甲状腺药物:适应于所甲亢患者的初始治疗。
优点:①疗效肯定;②不导致永久性甲减;③方便、经济、使用安全。
缺点:①疗程长,一般需1-2年,有的长达数年;②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并存在原发性或继发性失效可能;③可伴发肝损害或粒细胞减少症。
放射性131碘治疗:适应证①中度甲亢,年龄在25岁以上者;②对抗甲状腺药物有过敏等反应而不能继用,或长期治疗无效,或治疗后复发者;③合并心、肝、肾疾病等不宜手术,或术后复发,或不愿手术;④某此高功能结节的甲亢患者;⑤非自身免疫性家族性毒性甲状腺肿者。
手术适应证:①中、重甲亢,长期服药无效,停药后复发,或不愿长期服药者;②甲状腺巨大,有压迫症状者;③胸骨后甲状腺肿伴甲亢者;④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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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呈对称性弥漫性增大,质软,吞咽时上下移动。少数患者的甲状腺肿大不对称或肿大不明显。由于甲状腺的血流量增多,故在上、下叶外侧可听到血管杂音(为连续性或以收缩期为主的吹风样杂音),可触及震颤(以腺体上部较明显)。杂音明显时可在整个甲状腺区听到,杂音明显时可在整个甲状腺区听到,杂音和震颤为本病的较特异性体征,有重要诊断意义。
典型病例经详细询问病史,依赖临床表现即可诊断。不典型病例(尤其是小儿、老年或伴有其他疾病的轻型甲亢或亚临床型甲亢病例)易被误诊或漏诊。在临床上,遇有不明原因的体重下降、低热、腹泻、手抖、心动医学教育网原创过速、心房纤颤、肌无力、月经紊乱、闭经等均应考虑甲亢可能;对疗效不满意的糖尿病、结核病、心衰、冠心病、肝病等,也要排除合并甲亢的可能性。不典型甲亢的确诊有赖于甲状腺功能检查和其他必要的特殊检查。血FT3、FT4(或TT3、TT4)增高及sTSH降低(<0.1mU/L)者符合甲亢;仅FT3或TT3增高而FT4、TT4正常可考虑为T3型甲亢;仅FT4或TT4增高而FT3、TT3正常者为T4型甲亢;血TSH降低,FT3、FT4正常,符合亚临床型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