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9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