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卫生、经济和会计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0年度全国卫生、经济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于2011年8月28日以前提交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相片的合格人员,于9月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证书(办公地址: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8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179808)。
请未提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两张一寸彩照)的卫生、经济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尽快登录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hrss.gov.cn-下载中心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好表格后交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便我局统一报省有关部门办理证书。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