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请于3月31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报名点进行办理。
一、照片2张(与准考证上照片相一致);
二、准考证1份;
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四、办证费10元。
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