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07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于6月初顺利结束,目前各考点正在发放考试成绩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2007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考试报名机构(报名所在市(州)、县卫生局人事部门)领取成绩单。代他人领取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所代领者身份证;
二、单位统一至报名点报名的,由单位领取后发放给考生,考生直接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护理部门领取;
三、在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独报名的考生(个人)直接至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评科(省卫生厅金卫大酒店519房)领取;
四、考生领取成绩单后须妥善保管。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凭成绩单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可咨询工作所在地卫生局医政部门及所在单位。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