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关于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燕山文卫分局,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提高行政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医字[2013]1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房山区护士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自2013年8月10日起,房山区卫生局医政科开始受理区内护士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二、申请护士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区卫生局医政科提交申请材料。
三、区卫生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护士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材料的内容及件数是否符合《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
四、自受理之日起,延续注册20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内完成审批手续;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
五、有机构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需在提交申请材料前从系统上把本单位需延续注册的护士信息进行网上提交。
六、医疗卫生机构为本单位的护士集体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表”电子版。
七、北京市办理护士注册所需申请表格使用全市统一制定的版本。申请人可从北京卫生信息网(www.bjhb.gov.cn)的“许可大厅”栏目自行下载;同时房山卫生信息网(http://wshj.bjfsh.gov.cn/)“行政许可” 栏目也可进行下载。
八、除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由区卫生局受理外,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以及补发执业证书的受理工作仍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咨询电话:12320
九、房山区有资质开展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有:房山区第一医院、房山区良乡医院、房山区中医医院、房山区妇幼保健院、北京燕化医院、中国核工业北京四〇一医院、北京电力设备总厂职工医院、北京北亚骨科医院。
十、有辖区管理职能的医疗机构负责将通知传达到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燕山地区由燕山文卫分局负责。
联系人:邢 曼 89361141
电子邮箱:fsyzk@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