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用于现场报名确认的有关材料(参见附件3),并于规定的时限内交由单位或本人到相应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手续。另外,用于办理资格证的相片可粘贴在相片页中(见附件4,可下载或按此格式自制),本考点要求增加填报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见附件5.
(三)报名点现场确认的相关手续和程序
1.办理确认手续的报名点及其受理对象、工作期限:各报名点有权根据本身实际工作情况,对考点制订的以下工作时限作适当调整,制订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留意所在报名点的公告,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1)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各医院、广州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期限:2013年1月4~18日(周六、日休息)。
(2)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报名点(设在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或其指定地点):原则上受理本区(县级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考生集体报名确认手续,工作期限:2013年1月4~21日(周六、日休息)。其中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萝岗、南沙6个报名点另需负责受理本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确认时间可延迟到1月27日结束,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的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A.花都区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日期为1月22~24日):花都区卫生局人事科(新华街聚贤街5号),咨询电话:86836552.
B.番禺区报名点地址: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市桥平康路69号德胜广场4楼),咨询电话:34626612.
C.增城市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日期为1月21-23日):增城市卫生局人事科(荔城街文化路11号),咨询电话:32855106.
D.从化市报名点(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日期为1月22-23日):从化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街口河滨南路39号),咨询电话:87962804.
E.萝岗区报名点:萝岗区卫生局人事科(科学城星汇路81号B栋709室),咨询电话:82116210.
F.南沙区报名点:南沙区卫生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公共卫生大楼304室),咨询电话:84984526.
(3)南方人才市场报名点(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座4楼,咨询电话:85592506,85239422):受理对象为荔湾、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黄埔6个区辖内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须在上述各区卫生局或广州市卫生局注册)或上述各区内非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的考生,集体报名或考生个人报名均可,工作期限:2013年1月4~27日。办公时间:上午9:15~11:45,下午13:30~16:30(周六下午至15:00结束),逢周日休息。
2.报名点受理、审核材料,考生签名确认
工作人员在接到考生报考材料后,应即时审核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章);初步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对于初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报名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最后面一起装订。
3.交费、报名结束
考生核对报考信息无误,交纳考务费等相关费用后,报名结束。其中考务费标准:初级资格(包括士、师级)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级资格按每科目70元收取。
4.对报名点的确认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81084245,或将意见发至邮箱examcenter@163.com.
(四)报名点复审、上报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应再次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关材料,删除其网上报名数据。审核合格材料的上报时间:花都、番禺、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和南方人才市场等7个报名点为2013年2月1日前;其余各报名点为2013年1月25日前。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补交,影响审核判断的将被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