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一)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汇总后,按属地原则于1月21日-25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由各人事考试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缴费、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确认和审核时应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后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6室,地址:胶州路7号,联系电话:5205361。
荣成市:荣成市科干办(荣成市政府办公楼413室,联系电话: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考试培训中心(文登市人力资源市场七楼710室,地址:文登市世纪大道84号,电话: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乳山市政府综合楼5楼,联系电话:6651690)。
环翠区:环翠区科干办(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地址:杏花西街1号,联系电话:5224845)。
(三)注意事项
考生报错专业和科目的,须于1月28日至2月25日提出修改申请。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的方式。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6日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五、组织实施
各市区要认真落实各项考务规定,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等有关政策的宣传执行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省通报。
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人事、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