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南宁市2011年度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的证书于2月13日开始办理,请于上班时间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黑色钢笔或水性笔、一张两寸和两张一寸的相片(同一底片的白底彩照),到职称评审部402室填写表格办理证书。
办理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四楼402室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周五:上午08:00—12:00
(周五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
南宁市职改办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