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截止到2012年1月13日办理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登记的考生,即日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佳山路96号)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代领证书须同时提供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