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含护士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市、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考生: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含护士资格考试)证书办理工作在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现将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1、市区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考试合格的考生材料交由本单位汇总后交我中心办理;各县考生材料交由县卫生局汇总材料后交我中心办理。
2、市区诊所、厂矿(学校)职工医院(卫生所室)考生材料交桂林市卫生监督所五科汇总后交我中心办理;
3、市区各药店考生在我中心办理;
4、考生需递交的办证材料:
⑴《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左上角写上合格序号)一份;
⑵同底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一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框内,一张贴在表格的右上角)。
5、其他事宜
请考生按时递交材料,逾期将不受理。
市医学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卫生局三楼
电话:2819891
桂林市医学考试中心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