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
在我市药品生产、经营、研发和监督检验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具有药学(中药学)类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符合参加全国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的各医院、诊所等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在此考评范围。
报考条件
(一)报考药师(中药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药学(中药学)类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
2、药学(中药学)类中专学历,取得药士(中药士)资格后,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
(二)报考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药学(中药学)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后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
2、药学(中药学)类中专毕业后,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3年并且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满2年;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8年并且取得药师(中药师)资格满2年。
(三)药学(中药学)类专业范围如下:
药学、生物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化学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制药、药物制剂、药理学、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鉴定、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物工程、应用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等。
(四)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底。
(五)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应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详细请点击查看:2011年无锡药学专业(药品)初、中级资格理论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