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21wecan.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9、20、
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 号)和《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 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 70元。
五、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 2个月左右发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代码全部科目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资格证书。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准考证》、考生身份证。
六、工作要求
(一)各报名点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一是要认真审核报名条件,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不予确认通过。考试资格审查确认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并加盖报名点单位印章。资格审查工作中,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法[2003]4号)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二是要加大对人社会部令第12号的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中,要依据人社部令第12号对考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报名时要现场公示考试纪律,使每个考生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充分认识违纪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三是在现场确认工作中,必须配备得力的专门人员,配备宽带网、计算机等网上确认设备,保证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在现场确认时,各报名点须向考生提供《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同时必须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
(二)各报名点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此文可在广元市卫生局网站阅读查询)。
(三)各报名点请在2012年2月11至15日间的规定时间将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报名资料以及《考生信息一览表》(含电子版)统一报至广元市考点办(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