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童国新等366人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浙卫发〔2010〕294号),经杭州市中医药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杭州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0年11月15日、11月16日评审通过,童国新等366人具有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上述人员取得任职资格的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附件:杭卫发2010-323关于公布童国新等366人具有卫生副高职称的通知.doc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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