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持考试报名表一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2011年4月2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9日。
九、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中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附件: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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