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11年5月21、22、28、29日
二、考试方式和专业
(一)从2011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新增加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15、391)专业类别。
2011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22、28、29日。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22、28、29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知识 |
5月22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201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开考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三)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有关页面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考生在网上核对申报信息,打印《201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填写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职称导航网页”下载)。经报考人员所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完成整个报名。
1名考生只能使用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绝对不允许多个考生使用同1个网报号及用户名报名。
(二)网上申报时间:2010年12月28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止,以当地卫生局通知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四、资格审核时间
(一)、社会及无单位的考生,于2011年1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二)、市直其他单位的医务人员,于2011年1月10日前到三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三)、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于2011年1月10日前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五、报考条件
1、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中专毕业,受聘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工作3年以上;本科、硕士毕业当年即可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中专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7年;大专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6年;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4年;硕士毕业,受聘担任初级(师)职务满2年;博士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