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卫生职称>考试信息>正文
2011年北京西城区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www.zige365.com 2011-1-10 10:25:5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相关专业知识 2011年5月21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2011年5月2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2011年5月22日 14:00—16:00

  联系电话:82065669 58360832 联系人:赵静娜

  西城区卫生局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北京地区经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报名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止。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