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卫生厅文件
吉人社联字〔2010〕90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0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0〕第181号),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按照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报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4.上传本人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申报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4日至20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现场确认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
各市州确认地点:由当地人事职称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学历(或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之间的考生)、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考生须在《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名后,上交报考机构备案,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现场交费后,概不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