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卫生部通知,卫生部人才中心特定于2009年1月14、15日开通网上补报名通道,补报名考生须在1月14日9:00—15日24:00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4、15、16日。
参加非护理学初级(士)考试的考生须持网上预报名后打印的经单位初审合格签章后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各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交费。
参加护理学初级(士)考试的考生需经当地卫生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于15日前到省卫生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6日前到所选考点(各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确认交费。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