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鲁人考函〔2008〕38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加强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24号)及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考试的安全与保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根据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各级人事考试机构的领导要深入考试工作第一线,认真检查,防范漏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认真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按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试第一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保密室设置有关要求》(见附件)积极开展保密室自查工作。4月30日前,各市完成保密室自查;5月7日前,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组织检查组,开展保密室检查工作。各地要严格实施保密室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做好详细的值班巡逻记录。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试卷和答题卡、机考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坏节的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地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索贿受贿、泄露考题、损害考生利益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通讯工具的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卫生考试实行考场全程封闭管理,考生在当次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与本考场考生回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监考、巡视。
四、研究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有效措施。在考前准备和考试进行期间,各地要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别是针对人机对话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各市人事考试中心须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应积极取得火警、地震、水灾、电力、公安、维稳办等相关危机处理部门的配合,在考试期间实行联席值班制度。
五、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今年的考试情况,检查考风考纪,人事部、卫生部将对全国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导。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好考试巡视工作,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严格实施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市接此通知后,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传达,并在考试实施前对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务必抓好落实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卫生部或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1、卫生部纸笔考试、机考考务值班电话
010-59935282
010-59935283
010-59935284
010-59935285(传真)2、卫生部机考技术支持值班电话
010-59935288
400-813-37163、省人事考试中心值班电话
0531—88920137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保密室设置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