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事、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第3号令)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发布部门:人事处
云南考区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
注: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经考点、报名点现场审核后,考点、报名点收取复印件,原件退还考生本人。
历史考生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 历史考生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需带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考初级(士)需提交审核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 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本人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5.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
6.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7.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彩色照片;网上报名时未采集照片的考生,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需带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考初级(师)需提交审核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6.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7.户籍不在本地的考生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彩色照片;网上报名时未采集照片的考生,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需带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考中级资格需提交审核材料
1.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证(原件、复印件)
6.报考专业代码在026至089以及114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
7.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作岗位证明
8.报考专业代码在026至089以及114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9.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代码026)、社区护理(专业代码097)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10、提交目前履现职的资格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户籍不在本地的考生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彩色照片;网上报名时未采集照片的考生,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时,需带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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