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以及11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2009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11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它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九、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十、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5月9、10
16、17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其他49个专业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5月9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10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十一、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08年12月17日9:00起至2009年1月7日,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http://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采集照片),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持相关的证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县主管部门审查后于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0日前集中报所在市(省直)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省人事厅、卫生厅于2009年2月20日前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2009年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的报名工作,根据属地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具体事宜由学校与属地考点商定)。
中央驻皖单位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在肥中央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安徽医专老校区(原合肥卫校,合肥市芜湖路387号)教学楼103室,联系电话:0551-2863696〕报名参加考试,省直考点现场集中确认时间为2009年1月4--10日。
十二、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三、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