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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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 2、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9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1份。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4、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10日至2007年12月14日。其中,2007年11月10日至30日为考生网上预申报时间,2007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为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间。 (二)报名程序 2008年度卫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考生必须于2007年11月10日至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2007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签章后,携带全部材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确认,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考生才正式通过了报名。非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按属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确认工作。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98号(乐业大厦一楼) 网址:http://www.rsks.gov.cn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08年4月15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者21wecan.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 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地市分别设置考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 五、数据上报 2007年12月31日前各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将各专业报名数据核准后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含代国家收费)。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留存15元报名费/每人及每名考生每科15元考务费,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应及时将上缴费用汇至: 开户行:建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 :23001866751050503109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请以“只读”方式打开,进行下载) 2、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以“只读”方式打开,进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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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编辑: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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