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告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卫生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参加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07]3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自2008年度起,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64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2008年5月17、18、24、25日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其他49个专业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17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18日 14:00-16:00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阶段和审核确认阶段。企事业二级以上医院和区县卫生局由单位集体报名,其他单位可以个人报名。
(二)网上预报名阶段
考生本人于2007年11月10日-3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或者www.hhrdc.com),进行用户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由考生本人签字后,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和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
凡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在2007年11月20-30日内,可由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提供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录入服务工作,受理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三)审核确认阶段
单位或个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和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并经考生本人签字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
个人报名审核确认时间:2007年12月3日—7日;
单位报名审核确认时间:2007年12月10日—21日(周六、日公休)。审核确认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1楼)